一、住院醫師於訓練過程中必須詳實將學習的過程記錄在學習護照之中。住院醫師須完成完整訓練,且發表論文後,方得獲得科主任推薦參加專科醫師甄審,科主任得依該住院醫師之努力程度予以推薦。
二、訓練評估項目:
- 住院醫師知識測驗評量需經主治醫師筆試及口試,方得晉升。
- 教學推動人於每階級期中、期末晉升前查核住院醫師學習護照完成情形。
- 主要指導主治醫師每月依住院醫師整體臨床表現,於線上成績評核系統給予住院醫師評核,住院醫師可由此系統獲知此成績並給予回饋。
三、主治醫師升等:住院醫師訓練完成後符合以下條件者可依院方規定提出申請。
- 已經取得皮膚專科醫師執照。
- 已有原著論文或研究專題已順利進行能於一年內完成發表,且能繼續研究工作。
- 具良好之獨立診療能力。
- 負責盡職,能配合醫院及科內政策,全力以赴。
- 溝通能力良好,能與同儕及各部門合作愉快,並盡可能減少醫療糾紛。
- 能接受醫院經營理念。
- 具教學熱誠,善盡指導住院醫師及見實習醫師之職責。
*第一年主治醫師晉升為每年3月上旬辦理,相關辦法請參酌「主治醫師任免及晉升作業辦法」(可由院內intranet/網路文件/規章辦法/01.人事類,查詢最新辦法)。